一、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
1.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各个环节和要求,其中课程成绩合格,达到要求的学分。
2.完成《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工作量的规定(试行)》中规定的科研工作要求。
3.论文通过评审,达到学位论文的要求。
二、论文撰写与装订
1.撰写。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撰写应严格按照《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》进行。
2.装订。学位论文印刷装订由研究生自行安排,论文封面由校学科学位办统一印制。(参加盲评论文需用“白色封皮”装订2本并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;其余论文均用统一的“蓝色封面”装订,打印册数根据实际需要打印,其中交学科学位办四本)
三、论文评审
1.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参照《太原科技大学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暂行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
2.参加论文盲评同学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2本装订好的送审论文,由各学院(系)研究生科研秘书统一收齐后交校学科学位办公室,统一送审。盲评结果出来后校学科学位办将及时向各学院(系)反馈评审结果。其余不参加盲评同学的论文评阅工作由所在学院(系)统一负责。
3.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由两位专家组成,如两位专家均未通过,则不能申请答辩;如有一位专家不通过,则请第三位专家再审,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。参加盲评的硕士学位论文参照《太原科技大学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暂行办法(试行)》。
四、论文答辩
1.研究生答辩前准备材料。准备答辩研究生从学科学位办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材料,包括:①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;②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;③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答辩材料(共有附表5张)。
填报完毕后到研究生学院培养办网页下载:①成绩单(须加盖公章,可由研究生答辩秘书到研究生学院培养办统一领取,一式2份);②培养计划;③开题报告表;④中期检查表;⑤实践活动考核表;⑥预答辩申请书及意见书。
2.研究生将如上材料准备完毕后交研究生答辩秘书。
3.由研究生答辩秘书将所有材料统一交所在学院(系)研究生科研秘书处,经审核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,由各学院(系)研究生科研秘书统一将《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》和《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》收齐后于答辩前10天交校学科学位办审核。通过后,领取答辩表决票。
4.答辩。答辩前一周,由各学院(系)在校内主要公告栏张贴“硕士学位论文答辩”公告。答辩会召开按照《太原科技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程序》进行。答辩通过后,由研究生在学科学位办网页下载填报《太原科技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》。
五、提交档案
1.电子档案
①提交规定格式的论文电子稿
②提交答辩通过人员汇总dbf数据库文件,并填写《授予硕士学历人员登记表》和与毕业证照片一致的数码照片电子版。
2、文字档案
①装订好的学位论文4本(学位论文授权书需亲笔签名,不能打印)。
②人事档案:录取登记表;成绩单;毕业生登记表;学位证明;思想鉴定表。
③科技档案:成绩单;培养计划;开题报告;中期检查;实践活动考核表;预答辩申请书及意见书;论文评阅书;答辩申请表;答辩材料;硕士学位申请表。
六、优秀论文
申请校优秀学位论文具体办法参见《太原科技大学博士、硕士学位优秀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(试行)》,报送时间另行通知。
七、各阶段时间安排
1.三月初各学院(系)审查核实毕业生名单。
2.三月底抽取学位论文盲评名单。
3.五月中旬前上报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与答辩审批表。
4.四月十五日之前完成盲评论文送审工作,五月十日前返回盲评结果。
5.各学院(系)于六月十日前结束答辩工作。
6.六月十五日前各院(系)提交本院(系)毕业学生所有文字档案材料,以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。
备注:
“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”、“ 答辩委员会组成原则及职责”等相关文件和表格见学科学位办网页“学位工作”和“下载中心”。